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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本小姐原本就不喜歡小孩子,尤其是欠打的小孩,萬一又搭配白目又自以為是的媽媽,那簡直就是犯到本小姐的大忌嗎!!!
今天(7/11),去華納看電影,從洗手間出來,就看到一個小孩子站在門口,幾乎每個經過的女生都會被他打;當時心裏還在想,最好你不要打我,不然就知道後果了。
好死不死,這小孩還真的打了我。
本大小姐的座右銘是: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任何人打我,不分大人小孩,絕對要打回去再說!
好死不死PART 2,這小孩的媽正好這時侯出來,居然敢責備我打他小孩,還說他家小孩都不打不罵的,說什麼打小孩就是不對,說我應該站在那裏等他出來跟他說。
這下截到死穴啦!!!
一、他家小孩不打不罵,別人就不是人生父母養,活該被打嗎?!
二、他家小孩不打不罵,關我什麼事啊?!我又不是他家的人,為什麼要遵循他家的規矩?!
三、本人從不冤枉被人打,絕對誰敢打我都要打回去,頂多對大人有對大人的力道、對小孩有對小孩的力道,比例原則屬於可接受範圍,但絕不可能莫名其妙被打。
四、在那裏等他?呃~~他哪位啊?!什麼資格要我在那裏等他啊?!是他家小孩打人做錯事,又不是我做錯事,為什麼要懲罰我在那裏等他啊?!
五、同理,為什麼他沒教好小孩的過錯要我來承擔?!本人可是無法接受因為他人的笨或無能而要我承擔苦果,偏偏對方不但沒道歉還理直氣壯好膽跟我理論?!
更何況,本小姐我已經是嘴很笨的人了耶~~連我都吵不過還敢跟我吵?!那不罵一下怎麼行呢~~~
那就......呵呵,很抱歉,罵人的感覺很久沒有過了,偶爾複習一下還挺愉快的,尤其牡羊座火大的時候可是很尖酸苛薄路線的,後果就是......哇哈哈哈哈哈~~~~~~~
 
呃~~~好吧,當然還有一個原因是,誰叫這對母子偏挑大小姐我心情不好的時候來惹我咧~~~~~~
那,就沒辦法囉~~~~~~
只可惜當時電影快開場,有點趕時間,感覺好像還罵得不太過癮......
 
是說,今天還真巧,遇到欠打小孩+白目媽,正好被我拿來罵一罵發洩一下......(顯示為遷怒)
在此之前,ㄟ~~~雖然信義區形同S家的後花園,但好像還是第一次在完全沒有相約的情況下,卻在逛街的時侯遇到......
不過,冤枉啊!!大人~~
這。。。這RAINBOW的鞋,我已經買很久啦~~~~~
上回去錢櫃茶餐廳的時侯,就大喊過說:「你買這鞋囉,那我可以去買另外一雙囉!」
話說買的時侯就在猶豫要買紅色這雙還是咖啡色那雙,後來還是挑紅色路線來走......
可是,YA!!S買了紅色那雙,那我就可以用避免撞鞋當理由來買另一雙囉~~~
而且。。。阿是說咧,後來去逛的時候,正好遇到買一送一的活動(話說該公司網站我看的時侯都沒事,一不看就有活動是怎樣啊?!),不買下去怎麼對得起自己呢......
於是就買了咖啡色那雙和另外一雙楔形鞋......
實在純屬巧合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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