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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沒禮貌的人
我討厭表面笑著跟你哈拉,私底下卻對你搞小動作的人


今天在跟人討論一件事,主要在於我不喜歡某個人,而原因在於當初這個人曾經用了我們家雜誌的文章,卻隻字未提。
因為,我討厭表面笑著跟你哈拉,私底下卻對你搞小動作的人。

坦白說,我並不介意別人用我們家的東西,只要註明出處就好;甚至,即使像這個人一樣,用了卻沒有註明出處也沒關係,但至少要口頭講一聲,給一點基本的尊重。
(我的筆記曾經借人抄,我的報告曾經借人用,我的考卷曾經借人看,我並沒有從利害的角度來在意這種事,我在意的是對方對我的態度--尊重。)
這樣的要求應該不過分吧?!更何況,又不是天涯海角不知道對方是誰,而是早就見過,也換過名片,知道如何與對方聯絡。
我介意的地方,在於用了之後,卻連口頭照會也沒有,這樣合理嗎?
和我爭論的人認為,人家現在公司都收起來了,已經遭到報應了,我還要耿耿於懷、記一輩子嗎?!
然而,對我來說,我會覺得這是原則問題,因為我討厭沒有禮貌的人。

我並沒有仇視這個人,只是我不欣賞這個人的為人;公司要不管三七二十一用這篇文章,小兵無力阻止,這都沒有關係。
然而,以他自己本身來說,不能輕輕帶過知會一聲嗎?
以前敝公司要改寫人家翻譯的日本新聞,我也去跟人家打過招呼啦~~
而且那還是在我根本不認識對方,不知道對方會不會卯起來告我們的情況下。
那麼,我只是覺得這個人應該至少會知會一聲,而不是多次相遇卻當做沒這回事。

我不欣賞這個人,不想主動跟這個人聯絡裝熟,但我也沒有仇視、排擠這個人的意思或想法。
當大家要一起參加一個活動的時侯,我沒有那種有你沒我的想法,畢竟我不喜歡他不等於別人也一定要不喜歡他,又不是殺父之仇不共載天,不至於那麼激烈,也不需要那麼激動。
(呃~~坦白說,以我人緣之「好」,搞不好想踢我出門的人還更多咧~~
 ㄟ~~~但是人家害羞嗎,熱得慢,不笑的時候又好像誰欠了我幾千億沒還......不過,如果我有幾千億可以讓人借,那我應該也不會那麼介意了吧?!
 挖里勒~~又不知道飛到哪裏去了啦。。。快回主題!)
只是,我就是不喜歡沒有禮貌的人。
就算我騎的是小50,也會因為無法忍受公車、大卡車仗著自己車大就硬擠到自己的車道,而狂按喇叭又加速擋著對方。
就算打得過,我也不會把對方抓下來打一頓,只是我很不喜歡沒禮貌的駕駛人。
我不喜歡表面上笑著跟你哈拉,私底下卻搞小動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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