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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莫非是最近沒拜拜?各種讓人很嘔的事情,接二連三不斷地發生。實在不知道是為什麼,只能說:「衰」!
 
  昨天,停車的時候不小心撞到一台機車,但其實也不能說是「撞『倒』」,只是從機車的右後側擦撞到,而讓它向左傾倒,靠在那台機車左邊的機車。然而,壞就壞在,難道做人不能太有公德心?你把它撞倒了,就下車先把機車側停,然後再上車繼續停車;等停好車之後,再去把機車正停好。結果,想不到,有所謂搬家公司的人看到,之後那台機車的主人報警找上門,說是你把機車撞壞了。
 
  天啊!!!難道小綠是卡車嗎?在後面還有一台汽車的情況下,在倒車的情境下,是會有多大力道撞上去啊?!居然可以撞到機車前方的三角架歪掉?最好是這樣的啦?!而且,據說搬家公司的人還說,你把機車撞倒兩次。問題是,你明明只撞倒了一次,而且只是擦撞倒而已,另外一次到底是哪裏冒出來的?!
 
  首先,當然,撞到就是撞到了,一次、兩次並不是重點。問題在於,那樣程度的擦撞,不可能把機車前方的三角架撞歪;你又不是沒在騎車,又不是不知道要多大力量才能撞到那種程度。結果,對方居然想把責任歸到你頭--你上次把機車前方三角架撞歪,可是在時速四、五十的情況下,撞到前方的計程車;但全世界認識你的人都應該知道,在倒車的過程中,小綠移動的速度只能用龜速來形容,居然會說是你把它撞壞的?!生平最討厭被人誣賴,或是人家不相信你講的話,非常討厭這種事!!!尤其,你基本上已經是近乎白癡的誠實了(不然,一開始打死不承認不就好了?!大家拖去驗車啊,看所謂的「目擊者」憑什麼說有看到你撞機車?搞不好你還可以說是他撞的咧?!),還要那樣被人誤賴,真的是很嘔!!!!!!!!!還好,去機車行之後,總算討回公道;老闆說,要把三角架撞歪,絕對是要正面三、四十公里的時速才有可能。然而,你在巷子裏停車,誰沒事加油到時速三、四十啊?!於是,只有賠NT$250的左邊剎車把手,以及機車後面架子(我也不知道那個算什麼,總之就是搬車時會摸到的那個一整個橫槓)NT$600(原本對方一直想換掉整根,那可就更貴啦!!!雖然他的車子看起來確實保養得很認真,有痕會很不爽;但他的痕好像不只那一點耶,而且在機車行師傅拿某種東西(吼~這東西還真神奇耶,擦得好乾淨喔~)擦過之後,原本你還以為是掉了一大塊漆,但其實只是比螞蟻還小的一點,大約只有WORD打字14級字印出來的英文句點那麼大的點,而若是烤漆,也要大約NT$1,200。但那個點實在太小了,要我賠烤漆錢實在不甘願啊,於是各讓一步變成賠NT$600)。就當是花錢消災吧。
 
  其次,還讓人很嘔的是那個搬家公司的人;他要「見義勇為」是很神奇,但也不能責怪他,萬一哪天換成你自己遇到車子被人撞倒,或許你也會希望有人可以出來見義勇為,就像當初撞到計程車摔車,還好有後方來車的駕駛幫你證明是計程車忽然連越兩個車道,才會讓你閃避不及,不然你也是一堆麻煩。但是,明明只撞了一次,為什麼會變成兩次呢?如果對方連這種事都不誠實,如果還因為這種說謊的人而必須賠一大筆錢,那就更加嘔了!(即使對方因為遠看,而你又下車兩次,所以他才誤以為你撞倒機車兩次,本身並沒有惡意,但總不能要你為他的誤會負責吧?!)
 
  再者,吼~原來這種事也可以報警啊?!當然,法律上絕對可以,只是你沒想到,真的有人這麼機車。騎車的人應該都有車子被人因為停車或怎樣而擦到之類的這種經驗吧,可是,到底有多少人會因此而去報警呢?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種小點你恐怕連補漆都不會去補,但若這樣也可以報警叫人來賠的話,你不就發了嗎?!唉,所以啦,只能說真的是最近沒拜拜,居然連這種事都遇得上,還真是生平多奇遇,今年特別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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